2月的最后一天,18岁的湖南邵东小伙儿蒋宁拖着行李箱,要去广东东莞“闯一闯”。几天后,他站在了流水线,一天要站12个小时,先是一个月夜班,再倒一个月白班,每月工资四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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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前,爷爷蒋佑华反复叮嘱他:“不要和那些偷、抢、骗的烂仔混在一起。”他回答:“你放心,这么大人了。我进去过,我知道。”
“进去”始于4年前的一次校园欺凌事件。2019年5月,在湖南省吉首市第二中学(以下简称“吉首二中”)就读时,蒋宁在学校男厕所遭到15个同学的欺凌,面对拳脚相加,他挥舞着折叠小刀刺伤了其中3人。经鉴定,两人重伤二级,一人为轻微伤。蒋宁随之迎来的,是长达11个月的羁押,以及3年半的诉讼。
2019年8月,刚满15岁的蒋宁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捕。次年7月,一审法院认为,蒋宁属正当防卫,将他无罪释放。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又提起抗诉,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两年后,随着上级检察院、湘西土家族苗族州人民检察院认为其“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湘西州中院裁定准许,无罪判决终于发生法律效力。
蒋宁彻底摘掉了“犯罪嫌疑人”的帽子,但他的人生轨迹已经改变。抗诉状态持续的两年里,蒋宁恐惧自己再被收监,也不愿忍受同学们的指指点点,无心读书。初中毕业后,他在一所职高读了半年就辍学打工,在社会上“闯荡”。
如果没有这起事件,他现在也许正坐在高中的课堂,为高考努力。1米8的个头,白皙的皮肤和标准的普通话,曾让老师觉得他可以朝着播音主持方向发展。这一度是蒋宁的理想,如今他却再也不想回到校园。而那次欺凌的3个主要组织者,至今仍在当地的高中、职校和体校读书。
一场事先张扬的欺凌
这是一场事先张扬的欺凌,为了躲过它,蒋宁有过多次尝试。
2019年5月17日,早上7点左右,蒋宁刚到学校,就被等在教室门口的同班同学孙翔带着同学龙某喊去了厕所。在这所学校,“去厕所”有着特殊的含义。那是校园里一个单独的平房,紧临穿城而过的峒河。“站在门口会看到厕所里有烟冒出来。很多人在里头抽烟,上厕所都很难找到位置。”这是蒋宁对这间厕所的记忆。
案件材料显示,蒋宁去了厕所,孙翔靠在厕所的矮墙上,边抽烟边问蒋宁:“我要打你,你怎么办?”他回答:“要打可以,但不要在学校里打,放学后到外面单挑。”之后两人便回到教室上早读。
孙翔是班上同学眼中的“社会人”,其父母经商,家里经济状况不错,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获得的案件材料显示,多名学生曾向警方指证,孙翔喜欢和校外的混混玩在一起,参加了多起发生在学校厕所的打架斗殴。
孙翔为什么要打蒋宁,法院判决书给出的理由是“性格不合”,但蒋宁一直纳闷,何时惹了这个班上的“大哥”。此时已是他离开家乡邵东到吉首就读的第二年,3岁时,他的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也改嫁了,从小便由祖父母照顾在邵东山村里长大,家人眼里,他的性格多少有些要强。
小学六年级时,镇里领导来家里了解情况,提出给他一些补贴,他梗着脖子和爷爷说,“不用别人资助我上学”。那时蒋佑华已年过六旬,村里人建议他申请低保,“我孙子自己有志气读书,他都不要,我还申请低保?宁愿自己苦一点。”蒋佑华也拒绝了。
蒋宁在镇上中学读初一时,母亲莫兰在娘家吉首市工作,一家人觉得“城里教育资源好”,让蒋宁转学到350公里外的吉首,重新读初一。
2017年9月,蒋宁到吉首二中310班就读,第一学期就被学校评为“优秀学生”,奖状上还特别注明“年序68名”。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和这里格格不入。这里的学生大多说苗族话、吉首话,说普通话的蒋宁被视为异类。在班里好友眼中,蒋宁是一个说话幽默、会活跃气氛的人,成绩也好,但有时开起玩笑来照顾不到别人的感受,“情商有点低”。
“没什么突出的,也不惹事。”在班主任的印象里,蒋宁的数学成绩很突出,学习成绩保持在全班十几名。“与本班同学相处融洽”,他在材料中证明。
2019年5月17日,早读下课后去上厕所时,蒋宁遇到了孙翔和外班的五六个人。孙翔喊他过去,蒋宁没动。一个身高力壮的同学就强拉蒋宁,有人从背后踢了他一脚。这时有人说上课了,蒋宁躲过一顿打。
此时蒋宁还不知道,他面临的将不只是这几人。上午第二节课间,孙翔在厕所遇到313班的胡峰、陈红海等人,对他们说,“烦躁蒋宁,想打他,你帮不帮忙”。胡峰称,蒋宁欠他一包烟,如果中午的时候不给,就要打他。
响应的还有陈红海,他和胡峰同班,和孙翔也是小学同学,“他们打架我帮过忙。”他向警方回忆,那天胡峰曾在学校小卖部门口向班里几个同学表示,“蒋宁‘泡’了我的女朋友,想去打他一顿,打完之后叫蒋宁买几包烟分给我们。”
蒋宁此前并不认识胡峰。几天前,班里乘车出去春游,他和坐在前排的同班女生说了几句话,就被胡峰认为是招惹了他的“女朋友”,要他买烟赔礼道歉。他花7元买了一包“红旗渠”,这也是他唯一能买得起的烟。母亲莫兰每天只给他7元零花钱,两元用来乘公交车上学,5元用来零花。那天,他选择走路50分钟上学,省下这两元。胡峰没收,在他看来,这是蒋宁“看不起他”,告诉孙翔“打蒋宁算我一个”。
很快,同学们知道了孙翔要打蒋宁的事。事后一名学生向警方透露,几个人找到孙翔,希望他“莫打蒋宁”,得到的回答是“这个事情,你们莫管”。他们又找到蒋宁,让他给孙翔道个歉,蒋宁也说不要管。他们觉得,“蒋宁平时比较好面子,我们也就没管这件事。”
事实上,这个当时只有15岁的少年有着自己的顾虑。一名同学后来告诉警方,他曾想报告老师,蒋宁反而劝住他:“给老师讲了也没用,今天不打,明天也会打我,还不如就到学校打,至少不会有校外的人参与,同学之间打架下手不会太重。”
蒋宁告诉记者,每到放学的时候,会有很多混混、社会青年在学校门口等,他曾亲眼见到过很多次,同学在放学后在校外挨这些人的打。
今年3月3日下午,正值吉首二中放学,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在该校门前恰巧目睹了蒋宁口中的一幕。几名青年到校门前“堵人”,随即被一名身着迷彩服的该校“教官”追出来驱赶,一路笑着从学校西边的一条小巷跑掉,随后一辆警车也赶到现场。
据记者粗略统计,在这所学校门前,至少有16个摄像头。校门一侧,一面蓝色的警示牌写着标语“黑恶不除,社会不宁”。
“我想拿刀吓唬他们,让他们不敢打我”
这场校园欺凌,蒋宁没能躲过。胡峰和孙翔等人决定在中午提前动手,因为“放学难得等人”。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5月17日午饭后,孙翔带着6个人到310班喊蒋宁去厕所,胡峰和另外7个人则在那里等候。到教室门口,先是3个人进去喊蒋宁,蒋宁没有理会,没动。孙翔就自己进去,对他说,“如果你不去,我们就要强行把你带过去。”
这样,蒋宁被迫跟着去了厕所。临走前,他把放在课桌内的一把折叠刀藏在了右手衣袖内。那是一把多功能工具刀,只有手掌大小,班里一名身体不好的同学平时用它来开药瓶。刀是有人特意放在蒋宁桌子上的,至于具体是谁,他始终不愿透露。后来他告诉警方,带上它是为了在被打时,“拿出刀来吓唬他们,让他们不敢打我。”
厕所里,孙翔、胡峰等15人把蒋宁围了起来,蒋宁问,“你们哪个先上?”人群中个子高的陈东在众人的示意中先动了手,他从后面用左手勒住蒋宁的脖子,把他摔倒在地,骑坐在蒋宁身上开始殴打,孙翔、胡豪等人便一拥而上踢打他。
殴打持续了1分多钟,蒋宁掏出折叠刀挥舞,“他们打我打得很疼,当时我就想拿出刀来挥舞,让他们不要打我”。突然有人说,“陈东,你背后好多血”,陈东发现自己身上受了伤,另一欺凌者吴某的左腿也被划伤,双方停手散开。
蒋宁从地上爬了起来,背靠厕所蹲坑的矮墙,无力地坐在地上。这时陈红海从背后掌掴蒋宁,他转身又向陈红海腹部捅了一刀。其他人又上来一阵拳打脚踢,随后散去,送受伤的人去医务室。蒋宁嘴上不肯认输,喊着:“在座的各位都是弟弟。”
蒋宁也受了伤,他的手指在流血,脸上和衣服上沾满了厕所地板上的脏水。独自回到教室后,他把刀扔进了垃圾桶,用自来水冲洗了手指,用纸巾简单包了起来。
学校报了警。一位好友告诉蒋宁,有人在打听他的家庭住址,扬言要报复。听说这事后,蒋佑华连夜往吉首赶,班主任建议他把孩子带回邵东老家,避免矛盾激化。在蒋佑华看来,这是正当防卫,以为最多就赔点医药费,就带蒋宁回了老家。
2019年8月7日,学校辖区派出所喊蒋宁去吉首问话,他自此失去了336天自由的日子。蒋佑华回忆,当时一名民警告诉他,蒋宁涉嫌故意伤害,建议跟受害人协商,赔偿医药费,取得谅解,孙子就可以取保候审。他找到了家属,对方的要价是每人10多万元。
母亲莫兰怕儿子在里面受苦,想出这个钱。但她已重新组建家庭,又有了一个上小学的孩子,经济上很是吃力。蒋佑华不同意,在他看来,就算出了这笔钱,如果被判防卫过当,留下了案底,将来也影响孙子一辈子。
这个老人20世纪80年代当过镇上中学的语文教师,遇到同学间互相欺负,“只要处事公平、有威信,你吼一嗓子就能镇住学生。”家长大多来自附近农村的,校园欺凌鲜少发生。
在他看来,蒋宁是正当防卫。案发时,“昆山反杀案”正被社会热议,还在2018年年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指导性案例,明确正当防卫界限,进一步体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秩序理念,这坚定了他认为孙子无罪的信心。
2020年1月,吉首市检察院将蒋宁移送起诉。该院认为,蒋宁属于“约架”,还提前准备了刀具,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在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法庭多方还原事实,特别纳入了当时在厕所目睹整个过程的初一男生黄某的证词。他不认识蒋宁,却认识欺凌者中的几人,几次调查中的陈述也较为稳定。
一审法院认为,孙翔邀约蒋宁去厕所的行为不是“约架”,而是一种欺凌行为,这个时候无论蒋宁怎么回答,都不能改变其被欺凌的事实,而蒋宁去厕所打斗也不是自愿主动的,是在多人胁迫下经过两次催促才去的。
在一审法院看来,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蒋宁自始至终均处于一种被动的、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从打架的犯意和伤害行为的实施,都是被动、被迫的。从早读前被孙翔等人喊到厕所告知要被打,到早读下课后第一次在厕所被多人拖、拽、围、踢,再到中午被多人胁迫去厕所,到厕所后被多人殴打,整个事件的发生、持续、发展过程中,蒋宁都是被强迫、胁迫的,尽管他也说过一些“垃圾话”,但这些不能改变其被欺凌、被霸凌、被动应对的状态及整个事件的性质。
一审法院认为,蒋宁为了预防不法侵害而携带的防范性刀具,目的不是为了实施故意伤害,而是为了对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而进行的防卫准备,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在被他人摔倒在地、并遭受多人围殴、其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进行反击、反抗的过程中,蒋宁刺伤了对他实施暴力的陈东、陈红海等人,他的反击行为也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2020年7月,吉首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蒋宁无罪。
“一个巴掌拍不响”
失去自由336天后,蒋宁走出了看守所。这天是个大晴天,蒋佑华看到孙子走出来时,孙子大口呼吸外面“自由的空气”。蒋宁对他说,他送进看守所的书,“都被我翻烂了”。那是一本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蒋佑华希望告诉孙子,“你的人生多灾多难,但是你要坚强”。
此时,同学们刚刚参加完中考,包括那些欺凌者。蒋佑华带他看望了班主任,老师鼓励他,“回到家里要继续读书,只有通过读书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为国家作贡献,碰到数学有什么难的,你再问我,给我打电话。”蒋佑华回忆。
蒋宁回到邵东老家的中学重读初三。“刚开始表现很好,很珍惜读书的机会,”蒋佑华记得,第一次期中考试,蒋宁考得很好,“你猜我们班上数学第一名是谁?大家都面面相觑,老师说是蒋宁。”蒋宁绘声绘色地给爷爷讲起了公布成绩时的场景。
但很快,蒋宁平静的学习生活被打破。2020年11月底,几名检察官来到他就读的学校,把他带到校长室做笔录。原来,一审判决后,吉首市检察院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抗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蒋宁刑责。
吉首市检察院在抗诉书中称,“胁迫,应该是指让人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被迫的行为,而案发当时处于学校这一特殊环境内,蒋宁并非孤立无助,可以寻求老师的帮助,可以给家长反映,甚至可以坐在教室内对对方的无理要求置之不理。”
检方称,蒋宁没有采用上述正当合法的维权途径来保护自己,而是准备刀具用于斗殴,“被动应约,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合理前提。”此外,蒋宁提前准备了刀具,在孙翔等人的两次催促下,便跟着他们来到现场,并问“谁先动手”。检方认为,从事实和证据表明,蒋宁准备刀具已经排除了防卫的可能,斗殴的意图明显,不能认定正当防卫,构成故意伤害罪。
对一审判决,当地也有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如果认定为正当防卫,那学生之间产生矛盾大家都动刀,“会对社会产生负面的导向”。陈东的父亲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事情开始发生时,双方都没有向老师反映,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错误的,说他是‘正当防卫’,是说不过去的。”
“这对一个15岁的孩子是一种苛求。”蒋宁二审的辩护人、北京天平(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红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法院查明的事实显示,当天蒋宁是在早读下课后已经被打,此后连续几次被喊出来威胁要打他,“要把事情发展演变的脉络搞清楚,联系起来看他为什么反抗,完全是被逼无奈的。”
王永红还强调,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未使用凶器或者未使用致命性凶器,但是根据不法侵害的人数、打击部位和力度等情况,确已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虽然尚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已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可以认定为行凶”。
他认为,孙翔等人虽然未使用凶器,但是他们15人围殴打蒋宁一个人,且先动手将他仰面摔倒在地,一拥而上拳打脚踢,已对蒋宁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紧迫的危险,符合此规定的行凶认定标准。蒋宁面对危害自己人身安全的行凶行为,持刀防卫,即使造成两人重伤的后果,也构成刑法规定的特殊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
事实上,面对校园欺凌事件,蒋宁不是没有寻求过学校的支持。2018年,他就曾成为校园欺凌事件的受害者。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获得的案件材料显示,打他的人叫向通,是314班的“大哥”,因为长期逃课,后被学校开除。那天课间,蒋宁在3楼的围栏上张望,结果被在一楼的向通认为在“瞪他”。课后,学校组织拔河,314班又输给了蒋宁所在的310班,获胜后蒋宁兴奋地大笑在向通眼里很是扎眼。
向通纠集了一伙人,把蒋宁喊到厕所,要求他解释“为什么瞪自己”。尽管蒋宁反复解释自己没有瞪,但在围观人群“打他”的起哄声中,一群人冲上去围殴了他。殴打持续了几分钟,蒋宁只记得当时“天旋地转”。他的同学喊着报告老师,向通等人这才住了手。蒋宁头部右侧耳后的位置被一把木质折扇打得鲜血直流,医药费花了3000多元。
事后,双方家长被叫到一起,由学校出面调解。结果是,施暴者的家长凑钱赔偿了医药费,向通等人被记过。“当时学校处理的时候应该有记录,但事情处理好后,学校好像没有留底。”蒋宁的班主任向警方回忆。
但蒋宁被打一事也在学校里传开了,同学眼中,人高马大的蒋宁因为此事“没了面子”。而在蒋宁看来,学校总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处理也是“不了了之”,打人的人根本没受什么影响,他甚至因此埋怨出面调解的母亲莫兰。在现场,向通班主任的话让他记忆犹新,“一个巴掌拍不响”“怎么不打别人就打你?”
这让他不太信任学校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
“规定没有落实到位”
一些教师认为,在处理校园欺凌上,自己也有难处。
蒋宁的班主任对警方表示,每年开学第一课就是安全教育课,会向学生宣传安全知识,让学生学会自我保护,如遇同学间发生矛盾,第一时间向老师反映。这一说法也得到了班上其他同学的证实。
这位教师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蒋宁可能因为被向通等人欺凌存在一些心理阴影,自此不信任老师,但没听说他对处理结果“心里不服”。
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所中学任教过的杨涛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讲述了教师们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苦衷:“我们近几年防治校园欺凌宣传和扫黑除恶进校园之后,也会给学生宣传,出现问题,向老师和家长汇报。但有些孩子被欺负可能在厕所里、在宿舍、在回家的路上,如果他不敢说,甚至欺负的人恐吓他不说,确实很难发现。”
“基层面临‘保学控辍’的压力,很难管。学生的‘参考率’有指标要求,这就导致不管他犯了多大的错误,只要不是违法犯罪,肯定都是以教育为主,学校和公安机关的惩罚都是比较轻的。”杨涛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他的一个学生,经常逃学、打架,和社会青年混在一起,还到邻县偷摩托车,被当地派出所抓获批评教育后送回了学校。
“他主动给我讲,我真的不想上学,我来就是影响其他同学,你们又要费心思管,我一点心思不在学习上。”杨涛回忆,这个孩子想回家,但校领导不同意,最后双方妥协的结果是,县里抽考或者毕业考试时,学校给他打电话,让他一定回来考试,“给学校的风气带来不好的引导”。有学生向杨涛抱怨:“我们表现这么好,考试都是坐公交车去的,他表现那么差,校长专车去接送考试。”
“又达不到进少管所的程度,工读学校也要家长同意才能送进去。这样一来,他们欺负别的孩子,学校只能尽量协商处理,赔些医药费,让他们下次不许打人,写个保证书之类的,可能也没用,实际惩罚力度很弱。”杨涛分析,在被打的孩子看来,可能就会觉得学校没有处理,反正打人的人还要回到学校,“久而久之很多孩子受欺负就不敢说了。特别是有些留守儿童的家长不在家,或者只有年迈的爷爷奶奶,根本无法处理”。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介绍,教育部2021年发布了两个重要规章,分别是《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但很多地方“规定没有落实到位”。
“有的老师认为他们缺乏手段,但是我们一定要摒弃一种思想,就是等问题大了再去处理,去开除、追究法律责任。”佟丽华解释,惩戒不是目的,学校的目的是教育,一定是在小问题的时候解决,“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前提是对违规违纪的学生进行惩戒,怎么实施教育惩戒?什么情况下实施教育惩戒?需要在学校制定校规校纪的时候就加以明确,成为有可操作性的规范。”
他还介绍,教育部提出了有条件的学校要设儿童保护专员,“在学校培养专业的人员,但是这个工作落实得也不到位”,可以通过发展未成年人社会组织加以补充。
3月23日,湖南省教育厅发文开展湖南教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建立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失去的人生怎么回来”
校园欺凌成了蒋宁心中的疤。
检察院来找蒋宁的消息在老家中学不胫而走。他成了不少老师同学口中“犯过事的人”,很多人回避他,不跟他玩。他隐隐感觉,别人在背后戳他的脊梁骨,这让他感觉抬不起头。
2020年12月25日,案件二审在湘西州中院开庭,蒋宁不得不坐火车来到湘西,第二次以“被告人”身份站在法庭上。回来后,他的心思已经不在学习上,他在看守所里听人说过,如果抗诉成功,他就要回到那里,“辛辛苦苦把成绩搞好,万一又进去了呢?”
抗诉的压力让蒋宁无法释怀。他发现手机游戏里有另外一个世界,那里的人不知道他的过往,每天在“峡谷”里一起“打打杀杀”。老师一开始还劝他放宽心态,后来也慢慢放弃了。
有时他通宵打游戏,蒋佑华看不下去,多说几句,蒋宁就“炸了”,“我又做错什么了?你又来说教。”蒋佑华能理解孙子承受的压力,有一天早晨他喊蒋宁起床,“语气可能严肃了点,蒋宁,怎么还不起床?”睡梦中的蒋宁干脆地答了声“到”,他说这是在看守所里形成的习惯。
中考前,蒋宁把自己的作业本、书和试卷撕得粉碎,撒了一地,抡起家里的椅子就摔。蒋佑华怀疑蒋宁得了创伤后应激障碍,但经济条件也无力再给他做专业的心理治疗。
迟迟等不到二审的结果,2021年7月,蒋宁的中考不出意外地失利了。他的成绩只够上职高,一个学期没结束就读不下去了。他和朋友到社会上打工,因为未成年,他换了四五份工作,每次都不长久,做过饭店服务员、酒店服务生、网吧管理员。为了和“里面”的生活相区别,他留了长长的头发,还染成了黄色,还戴过耳环,“像变了个人”。
直到2022年11月,湘西州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湘西州法院裁定准许。拿到裁定书后,蒋佑华感觉蒋宁的精神状态不一样了,“表情生动了,话也多,大人说话也会听了。”
一个月后,蒋佑华代表蒋宁向吉首市检察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023年2月10日,吉首市检察院作出决定:赔偿蒋宁人身自由赔偿金137538.24元;赔偿蒋宁精神损害抚慰金68769.12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蒋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道歉。
“吉首市检察院的赔偿决定,机械套用了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中,对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50%以下酌定的规定。”蒋佑华不服该赔偿决定,认为司法解释也规定,对特别严重等特定情形可以在50%以上酌定,“对损害未成年学生权益赔偿没有体现出来,对抗诉造成的精神损害和学业影响赔偿决定书也没体现出来。”
日前,他已向湘西州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申请。3月17日,湘西州检察院答复已收到复议材料,“经审查,符合我院受理条件,我院依法受理。将在收到材料两月内作出答复。”
有人劝蒋宁,不妨出面用自己的本名,把这段经历写出来发在网上,“点击率肯定很高,你也可以获得流量挣钱,甚至比你的打工创业收入要高。”“你越怕别人指指点点,人家越戳;你越不怕,把真相说出来,反而大家都理解。”
但蒋宁都拒绝了。他推掉了多家媒体的采访,去东莞找工厂打工。几年打工中,他从不告诉身边朋友自己的那些事。“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怕被另眼相看。”
申请国家赔偿那天,他给蒋佑华发微信:“你代表我去申请国家赔偿和要求领导追责办案的,赔偿多少钱也挽不回我的青春损失和抚平我的精神损害。”
(为保护受访者隐私,文中蒋宁、莫兰、孙翔、陈东、胡峰、向通、杨涛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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