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 正文

【天天时快讯】实施 “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发布

  • 2023-01-07 08:06:49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资料图】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今天发出《关于实施 “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

《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 60%予以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协同推动实施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基层就医,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各省临时增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具体规定由地方医保部门商财政部门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研究确定,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参保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门急诊费用,按照其他乙类传染病医保政策执行。

《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中新型冠状病毒治疗药品延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部分地方因药品供应不足考虑临时性扩大医保药品目录的,可参照省联防联控机制认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品目录,由省级医保部门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提出临时纳入当地医保药品目录的品种、期限及报销类别,报国家医保局备案后执行,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总台央视记者 张萍 怡哲)

标签: 冠状病毒 医疗机构

推荐阅读

【天天时快讯】实施 “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发布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今天发出《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当前报道:圆梦天宫|圆梦时刻 他们是这样“拼”出来的!

建造空间站,是中国航天事业的重要里程碑,承载着中国航天人接续奋斗30年的飞天梦,更承载着奔赴星辰大...

每日关注!中新网评:频频渲染中国“太空威胁” 美式霸权思维弥漫外太空

中新网北京1月6日电(蒋鲤)近日,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局长比尔•尼尔森宣称,中美“正处于一场太空...

环球简讯:感染XBB.1.5会大便失禁?这些“症状”究竟从何而来

近日,一则聊天截图在社交媒体流传,该图称上海、北京出现XBB 1 5,有人感染后“大便失禁”,呼吁大家...

新时代十年,铁路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新时代十年,国铁集团坚持深化铁路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国铁路实现了由瓶颈制约型运输到逐步适...

猜您喜欢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注明"转载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亚洲经营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 联系方式:8 86 239 5@qq.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公司